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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就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15日始,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有序进行相关的专项活动

绵阳市涪城、游仙区烟草专卖局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组织开展了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多地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向电子烟商铺宣传解读


清理排查到位:全面清理掌握现有校园周边的存量售烟,特别是销售电子烟的网点。经排查,共梳理电子烟商铺44家,并对其经营者、加盟方式、主要消费群体等进行登记并全部建立台账。

宣传教育到位: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车站、居委会宣传栏、卷烟零售店铺及电子烟商铺再次张贴通告及警示标语。

监督管理到位: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全面掌握最新动向,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违规售卖情况进行及时整治,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宣贯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3个阶段。

《方案》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含电子烟,下同)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保护到位,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以下称校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明确了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严格执行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

二是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三是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决定在全市(包括县、区、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合力关爱守护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活动,并于2021年6月24日举行专项活动的启动仪式。

多地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活动现场,两家单位共同发布专项活动五个“一”配套资料,包括一个统一标识、一组宣传海报、一份宣传折页、一份宣讲课件、一部宣传动画片,宣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倡议书》,签订《支部结对共建协议》。此外,卷烟零售户代表还签订了《卷烟零售户规范经营承诺书》。

多地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签订《卷烟零售户规范经营承诺书》


泉州市两级检察院、烟草专卖局开展“合力关爱 守护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活动,将通过资源互补共享,形成部门多维度联动协调,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涉电子烟事项的预防、监管与打击等工作机制,共同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的改善。

根据各阶段性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做好各阶段实施的准备工作,围绕方案确定各自工作内容,突出重点,分清主次,集中开展专项工作任务,推动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