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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配合法,但宣传“通配XX”可能会出事
了解格物消费的品牌应该非常清楚格物对于通配的态度,不同于别人用lowb这样的词去羞辱通配品牌,我们对于通配的看法一直是「通配不是山寨假货,它是诞生于市场的真实需求」但做通配真的就可以高枕无忧吗?我们今天不谈市场需求,我们从法律层面谈谈通配可能存在的风险。事实上,以通配品牌如此之多的情况来看,核心原因还是外观专利只要有三点不同就不算侵权。做通配目前是合法的,并且法律对这块的界定也很清晰,真正容易出问题的销售行为。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在宣传上只要出现了“通配悦刻四代”,“通配yooz二代”等等一系列内容,就会被划定为不正当竞争。我们进行了一个简单梳理,目前大部分生产通配产品的品牌都进行了规避。比如,它们会以“一代”、“四五代”“R1”“R4”“YK”这样的方式进行描述,并且不少都出品了自家的雾化杆:但是出货量较小,声量相对较小,比较新的品牌,往往在物料层面不够注意,直接给出了“悦刻”“YOOZ”“柚子”这一类的关键词,可以说,被起诉不正当竞争的风险极高:但不正当竞争是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的,也就是说解释范围很广,他说不正当就不正当。所以,通配品牌真正的问题来了:但凡宣传上用了通用、比悦刻更便宜等等词汇,都容易被人抓到小辫子。说白了,你可以在包装宣传上说自己通配,但是不可以说通配悦刻/YOOZ。只要说了,提到别的品牌名字了,就涉嫌不正当竞争了。有人要问了:那我不说,别人怎么知道是通配什么的?对此,我只能说,没办法,让用户用心去感受。不管是朋友圈文案,线下物料,产品包装,图片,视频……只要出现了“通用悦刻一代”之类的文字,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按照现在的法律解释,只要说了,一旦被起诉,就很麻烦。我们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律师表示:“以悦刻为例,悦刻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他们独占性的权利,以及基于一般竞争规则的权利。独占性的权利,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这些权利都以行政机关登记为准。如果他们有注册成功这样的权利,例如有专利权,而其他厂商用了同样的专利,那么必然就是侵权行为。”事实上,目前以专利角度起诉通配基本上是走不通的,而且一旦败诉,所带来的舆论导向是极其不利的,而以不正当竞争去起诉,胜诉的赢面就很大了。所以,悦刻走的第二层,从一般竞争的规则出发:“在专利没有申请注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的规则去起诉。”“不正当竞争是考察具体行为是破坏还是促进市场竞争,因此,法院自由空间比较大。”大家抓紧时间看看包装和传播素材吧。